安徽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32:07来源: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7年安徽大学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在招生简章发布阶段无法确定,我校后期将对各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六)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在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1.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在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一)2027年我校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四、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避免错误填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考我校艺术学院1356美术与书法、1357设计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安徽大学”报名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七)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学费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模块“教育收费公示”部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六、基本修业年限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至三年,分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详见我校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七、资助

  (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学校实施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三助”岗位和津贴。

  (三)学校设有由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三助”津贴和各类校外奖学金。

  具体以当年学校资助政策为准,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资助工作”模块。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多校区办学,2027级研究生所在校区情况另行发布。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二)我校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取复试费,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为80元/生。

  (三)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拟录取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调至我校各培养单位,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档案审查意见表》。

  (六)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复试、录取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七)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0日下午进行。

  (八)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办公楼A508-2;邮编:230601;联系人:陈老师、江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850;网址:http://yz.ah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九)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十)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九、本招生简章参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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