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57:59来源:

  为切实保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与目录

  学校2027年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和法律,诚实守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

  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字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晋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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