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2016-08-18 15:47:16来源: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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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热忱欢迎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除“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代码:085239)以外,我校2017年招生的其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专业见附件)。
为使我校2017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当年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考生信息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4、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下载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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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4、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5、本人简历1份(包括学习和科研情况)
6、其它材料:在校期间若有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请于2016年9月25日前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以邮戳为准),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报名
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9月28日(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后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四、复试
我校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初步定在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9月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体检(第二年9月新生入校时进行)。
五、录取
学校根据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qup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3、在开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生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① 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③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4、本章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八、咨询、申诉渠道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460038
重庆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023-62460133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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