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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06 11:31:10来源:湖南理工学院

  六、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6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初试科目。

  第1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第1天下午 外国语

  第2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2天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在3月底-4月上旬,(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xk.hnist.cn/)。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

  (四)复试成绩包括英语听说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含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调剂

  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一、录取

  (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计算外。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新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费标准

  中国语言文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每生每年。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10000元/每生每年,艺术硕士9000元/每生每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一)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其中以第一志愿报考(含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为每生12000元,其他为每生6000元。

  (二)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每生每年12000元,资助面20%;二等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面30%;三等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面为5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

  (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基金。

  (八)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按与学校老师获得的同等成果相同的奖励标准授奖。

  (九)对由学校派出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资助。

  (十)学校在招聘教职员工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五、其他

  (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三)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四)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 璐 (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3607309588)

  马 成 (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

  网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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