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时效

2023-05-22 07:46:00来源:网络

  考研法硕综合复习考试过程中,具体的备考指导,对于大家的备考来说有更好地指导意义。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时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时效

  时效的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期限的理解应当注意的问题 (1)“不满”不含本数; (2)法定最高刑的理解:指犯罪所应适用的相应幅度的最高刑,而不是法条的最高刑; (3)只有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才存在追诉期满后,重新追诉的问题; (4)经过20年需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追诉期限起算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时效中断

  追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只是指前罪而言的,新罪时效的计算不受影响。

  时效延长

  (1)概念: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导致追诉时效停止计算,也即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2)适用情形: a.已立案而犯罪人逃避侦查审判的,永远能追诉。立案和逃避两者缺一不可。 b.被害人控告,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以上就是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考研法硕复习指导内容尽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本文关键字: 法律硕士资料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