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

2024-09-30 17:18:00来源:网络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

  (1)主体:除特殊情况外,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有的是某种特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渎职犯罪。

  (2)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有一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有特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等,应优先定特殊罪名,只有不能定特殊罪名时,才可定一般罪名。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本文关键字: 法硕知识点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