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

2024-10-18 23:22:00来源:网络

  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相关内容,考研会计硕士备考是一个辛苦的过程,希望通过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分享的考研会计硕士备考知识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相关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点击获取>会计专硕择校|分数线|报录比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

  1. 自用房地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如企业的厂房和办公楼、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土地使用权等。

  2.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这部分房地产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

  3.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以上就是关于“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的内容,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本文关键字: 专业硕士 会计硕士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