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2026-03-19 21:01:42来源: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平稳有序。

  第二条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和学科特点,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确保择优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纪检监察、决策处置和应急突发情况处理。

  2.学校纪委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督查,根据考生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3.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及督查各学院进行复试、调剂等相关工作。

  4.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统筹做好复试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学院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5.线上复试有关网络技术保障方面的工作由校信息化办公室及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网络信息相关部门负责。

  6.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人员(应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第三章复试

  第四条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19日起,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启动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二级学院公布为准)。整体复试工作结束时间不晚于4月下旬。

  2.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参见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3.二级学院收到一志愿考生信息后,须尽快组织考生进行意向导师填报工作。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导师招生名额,统筹协调相关导师及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考生应在二级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意向导师志愿填报,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服从调剂。

  (二)复试管理

  1.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各二级学院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五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

  学校在不低于教育部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予以公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总体复试录取比例不低于1.2比1,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试,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相关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要求执行。第六条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审查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https://yjsy.shutcm.edu.cn/2026/0319/c1143a17219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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