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研复试

2026-03-23 20:23:06来源: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选拔原则: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全面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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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考核目标: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陈东、汪涛

  副主任:王辉、刘渝琳、周余斌

  成员:丁从明、陈立泰、彭小兵、吴光东、杨宝、龙少波、谭志雄、张金凤

  秘书:符晟

  2.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院构建若干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素养和知识背景进行考察评价。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构建若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人数310人,复试差额比例为1.2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按照“三随机”原则进行复试分组;考核方式为笔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29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材料审核:

  ①审核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军人证)信息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并核对身份证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②审核考生的毕业证书及已在报名信息中登记的学位证书,核对证书号码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研究计划书;

  ⑤《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⑥审核考生是否满足报考条件,报考条件以招生简章为准。

  (2)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3月27日上午(08:30-11:00)于公共管理学院(沙坪坝校区A校园)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复试费为150元/人。

  3.复试考核

  (1)复试笔试

  ①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闭卷;90分钟;自带书写工具)

  ②专业综合(满分为100分;闭卷;90分钟;自带书写工具)

  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16:30 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

  (2)复试面试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或不通过)

  时间:3月28日、29日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

  专家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予考核结论。

  ②综合面试(满分100)

  时间:3月28日、29日

  注: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

  专家组与考生面谈,对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考察,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同等学力等加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闭卷;90分钟)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科目:《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第三版),张成福、党秀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

  《公共政策学》(第三版),宁骚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注:复试阶段须进行“两识别”,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

  (3)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复查流程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公示。

  在总成绩公示期内(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本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符合成绩复查要求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

  3.录取流程

  复试通过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并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4.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

  (6)加试科目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

  (7)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学院咨询电话:023-65112275;

  学院纪委电话:;邮箱:gg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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