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6-03-28 17:40:27来源:

  皖西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关于做好安徽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审核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督查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院(研究院)职责

  招生学院(研究院)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等。学院(研究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并对过程进行监督。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要求

  1.招生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各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达线情况确定差额比例并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本单位和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开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调剂要求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招生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须结合本单位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并综合考量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3)对申请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具体政策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再申请调剂。

  (6)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招生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前述调剂基本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细则

  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招生学院(研究院)须做好复试环节命题、复试专家遴选、复试工作人员选拔和培训、复试场所选定、视频设备调试等工作,确保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单位须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研究院)负责,招生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把复试入口关。考前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提交学生证(完整注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

  ④ 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A4双面打印),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考生本人签字的《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A4单面打印)。

  (6)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评分使用。

  (7)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综合考察使用。

  (8)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招生学院(研究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留存,一生一档。

  3.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做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5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3)综合素质(30分):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工作能力、文化素养和社交能力、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4)外语水平(20分):外语测试一般由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招生学院(研究院)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外语测试的内容与形式。

  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招生学院(研究院)要切实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科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复试下一环节。同等学力加试由招生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加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

  5.复试时间

  三月下旬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研究院)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

  1.招生学院(研究院)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复试操作规程、组织业务培训和全流程模拟演练、布置复试场地和相关设备功能测试、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招生学院(研究院)提前确定考生复试时间,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提前对复试专家和现场人员进行签到并记录。

  3.在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前,要进行人脸识别或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后,进入面试候考场。

  4.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做好现场记录和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专家组结合考生现场作答情况及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6.复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四、调剂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事项按照《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分批次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合格考生)按照换算后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复试考核中的专业水平成绩排序。

  2.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条款1执行。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3.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首先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条款1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条款1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专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外语水平成绩相加得出。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折算分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学院(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名单上报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体检工作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考生到当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学院(研究院)提交体检报告。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如果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人员选聘和培训

  招生学院(研究院)要制定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办法,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规范工作人员的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二)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等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人员均需签订《皖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纪检部门通过现场巡查或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强化过程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做好对所有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未按照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未按照要求公示的复试录取名单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八、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单位复试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均由研究生处负责在网站公布。招生学院(研究院)负责发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试咨询信息,包括联系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

  九、监督复议

  (一)监督举报

  学校复试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https://yjs.wxc.edu.cn/2026/0327/c7190a211450/page.htm

新手考研报考指导手册(完整版)

点击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