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6-09-16 14:48:53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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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2027年学校面向校外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四)勤奋学习,身心健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所在学院 |
083600 | 生物工程 |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
090400 | 植物保护 | |
090100 | 作物学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090200 | 园艺学 | |
090500 | 畜牧学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医学院 |
090600 | 兽医学 |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
090700 | 林学 | 园林学院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4050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报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3)本人简历(格式见附件);(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复试时提供原件)(5)《诚信复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报名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学校相关招生学院专业志愿。
(三)复试
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招生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者发送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模块,具体以各学院复试细则为准。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每门不超过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满分50分。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基础知识掌握、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素质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可与专业面试结合)三个部分。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各招生学院按照复试细则要求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需在复试细则中明确。
(2)复试工作事项:各学院应在复试时向复试录取小组提供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政审材料(格式见附件)、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同时学院将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提供给复试录取小组。
“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录像须保留备查。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学院应明确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的内容组成,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由本专业导师进行外语考核,无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外语部外语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参与本复试小组进行外语考核。
(四)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全程参加复试,方可获得有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折合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公示且无异议后完成拟录取工作,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予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各招生学院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2.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7220、80718843;监督、申诉电话:010-80765056。
4.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直接寄送到相关的招生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招生学院),邮编: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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