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9-30 14:39:27来源:

  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普通全日制中医药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含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含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护理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医、中药、护理、翻译、药学、医学技术、公共管理、针灸、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和电子信息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各招生专业对教育背景、学历及学位的具体要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中医、针灸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1059”)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五年一贯制(不含专升本和专接本)的本科毕业生且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非全日制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九)根据现行刑事、相关法律制度,受到相应刑事处罚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不含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5+3”医学长学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

  三、考试科目

  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统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我校自命题科目如下表:

  表1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7年自命题科目一览表

  序号考试科目名称满分分值涵盖课程

  1308护理综合300分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00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3349药学综合300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与仪器分析

  4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用植物学、分析化学与仪器分析

  5620医学技术综合一300分临床基础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

  6621医学技术综合二300分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

  7622医学技术综合三300分食品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卫生微生物

  8630生物学综合300分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9640运动康复专业综合300分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康复功能评定学

  10660康复治疗综合300分康复评定学、物理治疗学、功能解剖学

  11801计算机软件基础150分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12338生物化学150分

  13803管理学原理150分

  14804分子生物学150分

  15211翻译硕士(英语)100分

  16357翻译基础(英语)150分

  17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四、网上报名及确认

  (一)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提交确认材料。网报结束后由报考点进行审核,对于确认材料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点通知相关考生补充材料。

  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考试科目进行网报,在选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学习形式时,尤其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相应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结束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按报考点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26年12月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14:00-17:00)。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不办理购书业务。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七、复试

  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考核单位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考生体检根据教育部及卫生部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九、政审与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学制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最新通知(网址:http://yjs.hbucm.edu.cn),具体以当年培养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十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二)奖助政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按月发放。

  2.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3.各培养单位助学金按各单位自定标准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行政楼B座201房间

  邮编:430065

  电话:(027)68890083

  电子邮箱:hbzyyzb@hbucm.edu.cn

  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bucm.edu.cn(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此公布,请随时关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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