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9-30 14:50:28来源:

  长春理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9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9人,共计2314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

  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学业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单独考试仅在计算机技术、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单独考试只招收英语考生。

  本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

  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

  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通报

  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

  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

  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四、考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一11:30,14:00一17:00)。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一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一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招收情况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分为朝阳校区(东区、西区、南区)及春明湖校区。

  住宿原则上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按学院统筹安排。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40000元/生。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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