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1 09:31:46来源: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6.47万平方米(约2047亩),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

  学校1954年创校,秉承“崇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因油而生、为油奉献”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实献身”学校精神和“听党召唤、为国奉献;艰苦创业、忠诚担当”的广油“西迁精神”,培养了大批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及各类应用型人才,遍布全国各地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教育行业,为石油石化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人才培养。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本科专业63个,其中理工科专业46个,占比73.02%。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

  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试点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石油炼制工程、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石油化工工艺学、化工原理、声乐、审计学、高分子化学、大学英语读写),2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石油化工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协同育人平台、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协同育人中心),5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0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示范基地),10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2020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6项。

  2026年首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共64名,其中17人成功考取博士研究生,升学率超过26%,读博单位涵盖了中国人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东华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海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12所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同时,除了读博之外,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单位涵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广东南油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等代表性行业企业,实现了高质量就业。

  师资队伍。正、副高职称人员505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1292人。近年来,自主培养了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珠江学者。拥有“双聘院士”、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芙蓉学者、楚天学者、龙江学者、珠江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7人;广东省特支人才、扬帆计划紧缺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等50人,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3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6人。

  一批教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和省劳动模范、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学科建设。4个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工程学(前5‰)、化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4个软科世界一流学科,5个U.S.News世界大学学科。

  3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

  科学研究。1个院士工作站,2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科技专家工作站、1个省重点提升平台(创强)、1个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1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2个省级文化研究基地。

  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1项(4300万元)、(NSFC)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1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项目500余项。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一等奖等68项。

  对外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乌克兰、马来西亚、泰国、刚果(布)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近50所高校(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合作内容涵盖学术交流、师生互访及科研合作等。2013年,获招收留学生资格,2014年,成建制培养尼日利亚石油技术发展基金会公派留学生。面向世界各地招收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化工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等部分专业学历留学生及汉语与中国文化进修生。

  与中石化茂名分公司、中石化广州分公司、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沈鼓集团、国机智能等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所获荣誉。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志愿者组织”“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连续八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广东省文明单位”、首届广东省“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志愿服务金奖(集体)”“广东省红十字标准学校”等荣誉称号。

  发展远景。紧抓国家高等教育和石油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依托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三大石油石化央企共建学校这一重要平台,大力实施“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四大战略,努力建设石化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在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2个学术学位授予点及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食品与营养6个专业学位授予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后续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别

  2027年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根据核验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根据学校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20日。

  (三)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科目设置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初试方式及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方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由我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详细复试办法和安排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部官网公布(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要求。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3月下旬至4月。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充足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我校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在复试的同时,学校还将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部官网。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我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学费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为1335-1500元/生/年。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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