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1 09:30:00来源:

  桂林医科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被誉为“闪耀八桂的医学明珠”。

  学校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18个学院(系、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4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学校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建成了“本、硕、博”完整的高等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行列,药理学和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有国家级和省(区)级相关专业建设点和建设项目共41个。有广西高原学科2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广西重点学科7个。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28个。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5个,有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市厅级科研平台16个。

  学校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优秀专家、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模范教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229人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04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23人,导师队伍中博士占比59.56%,副高以上职称占比92.27%。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主动融入“壮美广西”建设,立足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积极与日本、韩国、欧美地区等国家的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开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新局面,现已与日本、西班牙、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了校际友好交流与合作。

  桂林医科大学建校91年来,恪守“弘德善医”校训,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良好声誉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招生人数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约680人(含统考招生计划和拟接收推免人数),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

  我校招生总规模及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数按照2026年招生数的95%编制,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2027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凡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础医学(学术型100100)

  报考基础医学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允许医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其中报考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专业病理学方向(01)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

  (二)临床医学(学术型100200及专业型105100)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如无特殊说明,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不接收专升本、成人教育、自学本科等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专业为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学、精神医学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型100207)、放射影像学(专业型105123)、核医学(专业型10512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10512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医学学位)。

  报考儿科学(学术型100202及专业型105102)和儿外科学(专业型105112)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

  报考眼科学(学术型100212及专业型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

  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型10021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

  报考麻醉学(学术型100217及专业型10511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

  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型10510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

  报考放射肿瘤学(专业型105122)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报考超声医学(专业型105124)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

  (三)药学(学术型100700及专业型105500)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药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其本科专业为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以及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为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以及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等相关专业,其中报考临床药学方向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药学专业和药学专业。

  (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100400)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以及统计学类(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五)公共卫生(专业型105300)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以及统计学类(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机应用)、医学院校的管理学门类(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

  (六)医学技术(专业型105800)

  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医学影像学技术方向考生要求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方向考生要求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眼视光相关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方向考生要求其本科专业为医学、生物科学相关专业。

  (七)口腔医学(专业型105200)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不接收专升本、成人教育、自学本科等考生。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八)护理(专业型105400)

  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护理学或助产学。

  (九)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型083100、077700、107200)

  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材料类、生物工程类、机械类以及交叉学科门类下的相关专业。

  (十)公共管理(专业型125200)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中卫生政策与管理(02)方向只允许在医药卫生系统工作、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含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和养老服务管理等)的考生报考。

  (十一)图书情报(专业型125500)

  报考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本科专业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医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以及知识产权、生物信息学、医学信息工程、市场营销(医药方向)等专业。

  注:专业门类及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未列入以上目录的专业相关信息参照当年的本科专业目录。

  四、招生类型

  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

  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招收专业型研究生的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技术、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

  五、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报名,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预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按“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gyyjsc@glmu.edu.cn。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8.考生在报名时,仅选定拟报考的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等信息,不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择将在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时进行。

  9.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报考时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协议就业,不能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须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单面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桂林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国家二区指导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术型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8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14950元/生·学年;医学技术、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13000元/生·学年。

  十一、奖助学金政策

  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有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校内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审并获得资助和奖励的权利。同时可根据承担助管、助教、助研岗位情况获得劳务费资助。具体依据申请年度相应政策执行。


点击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