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1 09:43:01来源:

  一、研究所概况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原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建于1954年,地处“冰城夏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我国最早从事地震工程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院所。

  研究所科技队伍实力雄厚,现有院士5人(含兼职3人)、正高级专家33人、高级职称专家100余人;近年来主持了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一批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研究所牵头或参与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2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200余项,其中2015年和2016年牵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2019年参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4项。先后获批中国地震局科技创新团队8个、黑龙江省“头雁”科研团队1个、黑龙江省领军梯队2个,45名科研人员通过了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研究所建有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黑龙江省三个重点实验室,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地震工程综合试验系统。

  研究所是国家首批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土木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55人、硕士生导师70余人,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研究生120人。现有在读研究生近500人。

  (研究所科研、导师队伍等信息,可登录官网https://www.iem.ac.cn查询)

  二、招生专业、方向(附后)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哈尔滨市考生报考点设在黑龙江大学。考生须准确掌握各报考点受理范围,避免因选错报考点而影响考试。

  3.研究所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4.考生须于考前十天左右,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再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另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结合研究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九、录取后的有关待遇

  1.助学金。目前每生每年10950元,按12个月发放,助学金(含就餐补助、医疗补贴)覆盖率100%。

  2.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至10000元不等,按学年评定,覆盖率100%。

  3.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

  4.“三助”津贴。学生参与助科研、助教学、助管理工作,可视工作情况发放劳务费。

  5.单项奖励。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刘恢先地震工程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可参照我所科技论著与成果绩效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6.研究所承担了众多国家级科研任务和研究项目,拥有多渠道国际交流和合作的途径,为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活跃的创新思维提供了重要保障。

  7.研究所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地震灾害现场进行野外实习或科学考察。

  8.研究所修建的恢先楼、博学楼、求真楼已投入使用,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生活条件。

  9.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在第二学年申请硕博连读,经资格审核、面试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

  十、培养方式

  1.培养学制:基本学制三年。

  2.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术型”,学位为“工学硕士”。

  3.就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升学等。

  十一、收费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费:研究所收费标准800-1200元/学年。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4.保险费: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1.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在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树牢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3. 其他未尽事项,遵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点击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