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21:44来源:

  一、学校概况

  内蒙古医科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2012年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高校。

  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构建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凝练了坚持以现代医药学与传统医药学并重、以蒙医药学为特色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了“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和“艰苦创业、和衷共济、革故鼎新、洁己奉献”的“内医大品格”,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设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及红山口教学基地。总占地面积123.1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78.61万册,有中外文数据库50个、电子图书、期刊203.26万册。学校设有17个学院,13所临床医学院,3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06个。

  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8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有36个本科专业,面向国内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涉及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

  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提质培育学科5个。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19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30个,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领先学科1个,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重点学科9个、培育学科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其中,临床医学学科已进入ESI全球前5‰。

  学校现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1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61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2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名。其中,本科生1.3万余名、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博士研究生70余名、民族预科生70余名、留学生等其他类型学生170余名。建校以来,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季加孚,国医大师苏荣扎布、吉格木德,首届全国百名中青年医学科技之星吕有勇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2万余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1643人,其中专任教师1009人。有博士生导师90人、硕士生导师924人。有国家级高水平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3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6人,自治区杰出人才12人,获批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青年领军人才1人、创新人才团队66个、个人(包括青年创新创业)147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09人次,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一、二层次7人,认定自治区“英才兴蒙”人才400人、青年拔尖人才7人、工程团队项目4个。有国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2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1人、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4个、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18个。

  学校建立了消化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实验室、赵继宗院士工作室。现有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发改委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2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7个、自治区社科联重点实验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博物馆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血管研究所和骨科研究所均设在我校。

  “十四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0项。获批自治区级科研平台33个,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50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科技奖励82项。获批国家专利授权700项。其中,发明专利98项、实用新型专利583项、外观设计专利19项。获批软件著作权13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精品学报、教育部全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全国民族地区自然科学版优秀学报;《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加入了“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中阿10+10高校合作机制”、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京津冀蒙高校联盟及医科高校联盟、西部医学教育联盟、黄河流域医学院校联盟等22个国内外组织;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东方医学院、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等13个国家19所院校及机构在学科共建、科研平台、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与山西医科大学共建了“国家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山东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了师生交流和科研合作。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医学教育发展规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适应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民族地区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规律,开发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医学教育资源,致力于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一流医科大学,着力培养身心健康、职业道德优良、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适应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留得住、用得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卫生健康事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2026年3月更新)

  二、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具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从事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硕士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三、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7年,学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生计划

  2027年学校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140名],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最终实际招生数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学校发布的2027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的通知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85分,并提交毕业学校的课程成绩单。

  (2)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且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近三年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包含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4)近五年参加外国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

  (5)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同等学力人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将不予准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条要求;

  2.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临床医学、中医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其他请参考学校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七)其他要求:

  1.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学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服务期内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与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每日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可查看招生单位所在省份省级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2.报名信息填写与确认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完成“一站式”报名。

  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为准)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符合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6.专项计划及免初试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

  (二)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学校2027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2.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学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资格审核、网报材料补充、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招生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6年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

  2026年12月20日8:30—11:30,业务课(一);

  2026年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详见学校发布的《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

  初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成绩公布等要求以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或各专业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为2027年3月—4月,具体时间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验或临床技能、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对公共管理专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同时,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往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政治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政治审查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少数民族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2.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4.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九、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收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12000元/年。

  国家和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一、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安排在新华校区住宿学习;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新华校区完成集中授课后,由各培养单位安排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培养地点及住宿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二、其他事宜

  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也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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