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37:43来源:

  一、培养目标黑龙江工程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

  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同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通知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5.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三)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用已注册的本人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

  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完成“一站式”报名。

  2.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需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一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一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下午14:00一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查看

  (二)初试科目下载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查看,初试科目考试大纲下载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

  (三)考生须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带来损失。

  六、复试

  (一)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

  生可以下载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看加试

  科目和加试参考书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黑龙江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

  任。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

  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

  准执行。

  (二)资助政策

  我校实施研究生奖助贷制度,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评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其他资助政策评选办法以《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办法》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有关考试的通知,如网上确认要求、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章程解释权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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