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37:55来源:

  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上海市唯一一所以“工业大学”命名的高校。学校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

  “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三个学科荣登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重点建设智能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能源动力、资源环境等学科领域,深化非工科与工科学科交叉融合。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集成电路研究院、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等,赋能学校工科重点领域发展。

  学校始终对接社会需求,提升服务能级。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热物性大数据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上海市数字文旅设计创新中心”等学科科研平台近20个。同时拥有全国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上海市科普基地”“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科普教育基地”等。学校注重产教融合,与商飞、中船、宝钢、华虹、上海电气、上检、中银上海分行、迪士尼、航天八院、中科院上海硅酸盐所、上海计算所、上海材料所等著名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全面合作。联合上海多家三甲医院搭建医工交叉育人平台,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学科专业目录

  2027年我校招生学科专业(领域)共计29个,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3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其中全日制1480人、非全日制1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并根据报考情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情况)、初试情况等因素对各招生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以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等详细情况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附件1)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附件2)。

  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修业年限为2-5年。2027年,我校在招生专业085410人工智能(03人工智能)开展2年制硕士培养改革试点。其余招生专业学制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附件3)。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5.报名参加1256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3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其招生政策请参考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有关文件、相关规定。

  (二)报名工作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报考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点会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果考生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报考点将通过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及时补充材料,考生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即可完成报名。考试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027年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135700设计专业的考生,应选择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作为报考点。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初试方式为笔试。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可以使用计算器。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考试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二)复试(学校自行组织)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复试前于学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

  3.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工程管理学位点的考生在复试环节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该科目成绩计入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请关注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六、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学费,不统一安排住宿。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附件3)。

  (二)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硕士研究生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0元。

  3.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类别丰富的奖学金。

  4.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资助,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以上奖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

  八、其他

  1.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报考类别须为定向)。考试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并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考生的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附件4)。

  5.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一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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