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47:49来源:
- 【择 校】Ai智能择校 | 考研招简合集 | 历年分数线 | 报录比查询 | 计算机择校 | 法硕择校
- 【统 考】历年真题合集 | 长难句备考 | 阅读精刷材料 | 考研新大纲 | 暑假复习必看 | 备考资料包
- 【热 门】计算机资料 | 计算机资料 | 法硕资料 | MBA | 推免生 | 保研攻略
- 【工 具】 考研院校查询 | 英语能力测评 | 管综能力测评 | 政治能力测评 | 时政刷题 | 复试小程序
学校简介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5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文化路校区。我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1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中药、护理、翻译、公共管理、药学、生物与医药、医学技术、公共卫生、针灸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我校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212人,硕士生导师794人。有国医大师4人、岐黄学者8人、全国名中医6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
(数据截止2026年9月)
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202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323名,包括统招考试、免试推荐和“5+3”转段三部分。我校招生院部、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拟安排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研招网及本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计划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研招网备用信息栏1注明“同等学力”,未按要求填报将导致报考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需重新提交,由此造成错过报考时间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我校各专业的人员,除符合(一)中各项要求外,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057开头)、针灸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05900),须符合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满足中医住培相关要求。正在参加住培的学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全部退培流程、办结退培手续,未按期完成者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住培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招生对象为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高职高专、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统招学历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2.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其中,自设二级学科专业中医康复学(代码1005Z2),除招收符合本大类报考条件考生外,亦可接收医学技术类康复相关方向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3.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6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其中自设二级学科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代码1006Z1),除招收符合本大类报考条件考生外,亦可接收全日制中药学类、药学类、临床药学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4.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医学类相关专业(不含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5.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6.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开头)主要招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7.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58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医学类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原则上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8.护理学(代码1011开头)、 护理专业(代码1054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护理学类及其他医学门类(不含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
9.翻译(代码0551开头)、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开头)主要招收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10.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主要招收生物工程类、生物制药类,制药工程类、化工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11.中药学硕(代码1008开头)、中药专硕(代码1056开头)、药学学硕(代码1007开头)、药学专硕(代码1055开头)主要招收医学门类、化学类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注意事项:
1. 我校除中医专硕(代码1057开头)、针灸专硕(代码105900)不接收成人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外,其余专业均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毕业生报考,但须满足各招生专业规定的本科专业背景及学历学位要求;高职(专科)毕业满2年及以上人员、本科结业生,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上述两类专硕之外的相关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加试达线后由复试专家组结合课程、科研基础择优确定复试及录取人选。
2.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外,高职(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人员须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体报考年限及工作经验要求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官方表述为准。
3. 所有考生除须遵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外,还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规定的本科专业背景及学历学位要求;未达到对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在报名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注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我校加分及照顾相关工作严格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5.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6.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避免更换手机号码,及时留意短信或学信网推送的信息,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xxx.xxx.edu.cn/)的通知公告,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考生及时备份准考证电子版(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方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7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加试科目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九)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十)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十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四)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不按要求转入个人档案或组织关系的,不予录取。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只有“全日制”。
(二)我校除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外,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计划财务处发布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收费项目公示》(网址:https://jhcw.hactcm.edu.cn/info/1065/4108.htm。
我校研究生奖助相关事宜,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5〕98号)执行。
九、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我校研究生培养及住宿分布在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东风路校区和人民路校区。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均安排住宿。具体培养校区、住宿地点和住宿情况以学校最终统一部署为准。
版权及免责声明:
一、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内容,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获授权使用者须注明来源,违者将依法追责。
二、本网未注明上述来源的转载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使用方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擅自篡改来源将依法追责。
三、若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weisen@xdf.cn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