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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4-09-30 09:40:35来源:昆明理工大学

  第九章 推免生接受

  第十七条 推免生接受

  1. 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不含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均对外接受推免生。

  2.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八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研招网《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错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2.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2)调入学术型学位相关专业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型学位专业。

  (3)调入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

  (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研招网《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和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须知》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昆明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由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需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或认证。

  第二十四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左右进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录取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持原单位的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144174、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3。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办学,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5.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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