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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2017接收推免生简章

2016-09-09 14:47:21来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三、 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重点高校或者重点学科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20%;或其它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5%;或者有特别的科研成果(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等)。

  四、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我院申请条件者,请于9月28日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院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本科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等。

  2.本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本院过“推免服务系统”根据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同时对增补考生推送复试通知。

  4.本院在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

  本院在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30日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http://eic.hust.edu.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地域分布确定复试形式等,并电话通知考生及时参加复试,复试细则参见第五条。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本院要求进行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本院复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复试比例为1:1.2。

  实地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本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本院汇总复试情况,对第一批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待录取考生,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拟定2016年10月2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本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本院未招满则进行第二批的复试、录取工作。

  因第一批考生放弃(发出待录取通知2天内未同意录取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未招满,撤销相应考生的待录取通知,确定第二批考生名单,重复复试、待录取的工作流程,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中的招生指标的待录取工作。时间待定,根据情况会发出补录取通知。

  10.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 复试细则

  1. 根据本院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

  2. 复试成绩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3.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即考生撰写并提交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专业面试采取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者实地面试,面试应突出科研创新能力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4. 计分原则:专业笔试由我院组织的复试小组专家审读《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并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仅作为参考。

  5. 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 培养工作

  我院所有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5-6年。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重点高校或省级重点学科所在学校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七、 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 服务与信息提供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

  网址:http://www.hustzs.cn(提供在线咨询)

  2.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电话:027-87543704 联系老师:王玲

  网址:http://eic.hust.edu.cn

  2017年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研究生推免生QQ群:478497499 加入后请修改群名片为:学校+姓名

本文关键字: 推免生 2017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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