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在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将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以及身体状况等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1.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学校统一领导、一级学科牵头、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监督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问题。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可根据其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数量和培养单位分布情况可以设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
3.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参与该一级学科招生与培养单位的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人员组成。另设秘书一名,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担任。
4.单一培养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5-7人,多个培养单位共同参与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7-9人且牵头单位占半数以上,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设5-7人。
(二)工作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文件的制定、招生计划的调整、复试工作的指导和调剂生、专项计划及破格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建议录取名单的审核等;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并负责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及实施细则,并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本一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3.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须根据复试方案,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做好复试记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
(一)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
(二)复试时间。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和调剂公告。
(三)一志愿复试
1.复试比例。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情况安排复试。
2.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知识笔试150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执行)、面试100分(包括综合考察、口试以及必要的实验、实践操作等)三部分。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笔试考核统一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专业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复试过程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专业素养考察和考生的综合素质等。各学科专业应从选拔创新人才的高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试细则。
3.总成绩核算方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调剂复试
1.调剂条件。我校学术学位类专业不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类考生调剂,其余条件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调剂方式。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原则。本着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优先的原则,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受调剂。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总分150分,内容包括:专业英语(5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专业英语由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自行确定,综合面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5.总成绩核算方式。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复试成绩。
(五)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具体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试卷要求与复试试卷要求相同。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同时报研究生院公示。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方法相同。
(六)关于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已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要参加复试。
(七)关于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