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智能汽车技术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

2026-09-16 13:59:56来源: 网络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智能汽车技术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宋朝省

  副主任:陈咸彰、李江

  委 员:简鑫、陈超越、李文博、郭尚伟、赵亚军、冯光、张天宇、付鹏程、李杳奕、卜清、刘品强、何朗

  秘书:陈宏英、赵冰清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招生专业学位类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材料审核,进行独立打分,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招生专业学位类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中每个推免硕士生考生招生考核小组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直博生招生考核小组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教育督导全流程监督、检查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招生计划参考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考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具体时间通过研招系统通知)。

  2.考核方式:线上腾讯会议(具体会议号通过研招系统通知)。

  注意:请各位考生尽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封闭、无噪音、网络良好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请考生履行保密义务,考核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1)申请者按照“重庆大学智能汽车技术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2026年9月18日晚24:00前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学院规定“申请条件及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有疑问的,申请者应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通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环节;同时,学院将通过研招系统进行通知。

  2.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150元/生的标准收取复试(缴费方式见QQ群通知)。

  3.复试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材料考核: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申请人本科课程成绩、专业排名、英语水平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创新性成果等体现个人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给出相应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为专家组打分平均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术水平考核:学院组织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工程思维、工程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给出相应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为专家组打分平均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规则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排序规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推免招生计划限额内,分专业学位类别,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同时,我院根据考核合格的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展录取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1.考核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成绩将在我院官网(网址:https://siv.cqu.edu.cn/)公示。

  2.申诉

  (1)申诉方式: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示3日内对公示内容向学院实名提起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学院招生委员会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议。

  (2)申诉电话:。

  (3)申诉邮箱:sivjx@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智能汽车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细则未尽事宜,以重庆大学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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