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6-09-16 14:51:5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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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考核的选拔方式。
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院系对报考本院系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考核和录取。
3.中国人民大学各招生院系各种类型的硕士、博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
1.推免接收工作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招生院系应对其高度重视,做到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的相关工作人员,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
2.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满足所申请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见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报名通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三、申请方式、考核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具体安排及填报方式见各学院网站通知)和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考核费用,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系统开通和填报时间由各院系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微信订阅号以及各院系网站通知。
(二)考核办法及要求
1.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本办法制订本院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工作办法,并按规定向考生公布。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参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院系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推免生考核名单,与相关考核安排一并在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公布,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考核通知。
3.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考核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考核费用、参加考核。
4.申请人考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学业成绩单(含学业排名证明);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5)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
5.各院系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考核工作,并做好记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推免生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1)考核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面试为考核的必要环节。
(2)笔试、面试内容一般包括:
①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等)。
②综合课(考查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③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一般应在考核时加试一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以学院要求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重点考查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各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具体要求请查看各院系推免生接收考核工作办法。
7.院系在考核结束后,汇总考核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考核结果。
四、组织接收
(一)考核结束后,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院系制定的推免生接收考核工作办法及拟招生人数,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院系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三)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四)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或报考院系提出。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直博生还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中国人民大学“智慧研招”系统进行报名和缴报名费,未按规定在我校简章要求时间内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的直博生录取无效。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五)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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