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6-09-16 14:57:57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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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五)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专业
招生学院 | 代码及名称 | 学位类型 | 研究方向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申请人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二)《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三)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接收程序
(一)申请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二)招生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三)复试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以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等。
(四)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学校,学校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7年6月下旬寄给考生本人。
(六)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八)拟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基本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5年。研究生提前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达到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以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详见衢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qzc.edu.cn/)。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
2.其他符合免初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0570-8028406、jjs@qzc.edu.cn(纪检监察室);0570-8012739、yz@qzc.edu.cn(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4.本办法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5.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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