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1 08:43:05来源:

  一、学校简介

  龙岩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这里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学校践行“厚于德、敏于学”的校训,秉持“根植红土、致力应用、彰显特色、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是“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福建省文明校园,与天津大学、广州大学对口支援合作已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

  学校坚守应用型办学定位,持续优化完善文旅康养、教育、现代农牧、专用机械装备与智能技术应用、新材料新能源五大学科专业群,构建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发展格局。学校现有3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

  截至目前,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兽医、机械、电子信息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我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兽医、机械和电子信息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龙岩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数。2027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情况等作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2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1)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管理。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yjszs@lyun.edu.cn,否则视为放弃报考,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

  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并准确填报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主动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8.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相关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和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请查看《龙岩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

  九、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基本分数线。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对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相关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复试。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六)复试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要求在复试前公布。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申请。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我校将在复试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必要时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调取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十二、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十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上级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学金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可申请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100%。

  2.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8000元/生·年,覆盖面100%;二、三年级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13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人数占比分别为20%、30%、50%。

  4.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和助研等岗位,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奖励或资助额度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十六、住宿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上级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十七、其他事宜

  (一)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二)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龙岩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招生章程由龙岩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312

  单位名称:龙岩学院

  联系部门:龙岩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邮政编码:364012

  联系电话:0597-2799060

  电子邮箱:yjszs@lyun.edu.cn

  招生网址:yzw.lyun.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龙岩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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