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23:28来源:

  一、招生计划

  (一)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简称“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归入该专业统考招生计划。

  (三)2027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见《招生目录》,最终以上级批准和实际录取的数额为准。第一志愿考生报名时,只能报《招生目录》“拟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栏有招生人数的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要求见后面“五、复试录取”),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注: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含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四)的各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考法律(法学)的,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至(四)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考法律(非法学)的,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至(四)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应届生不能报考),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即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注:为了利于后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考生所报考专业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一般网上报名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专项信息填报: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外语语种:我校只招收外国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五)准确填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几点提示:

  1. 报名照片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集报名照片的拍照要求,通过学信网APP进行采集,建议不要经任何技术处理,人像清晰,否则可能造成初试、复试、入学和毕业等环节的身份验证不通过。

  2. “毕业单位”和“毕业专业”务必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尤其后期改名的院校一定填写毕业证书上的校名(系统查询不到,应选择“其他”自行输入校名或专业)。

  3. “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应届生按学信网预计毕业时间填写。

  4. 所填联系电话(务必为本人)和地址,确保从报名到2027年9月期间有效。

  (六)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仍显示未通过应将获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扫描制成pdf文件发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七)准考审核:考生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若我校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予准考。

  (八)推荐免试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接收推免“直博生”和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的推免生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通知要求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九)满足《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服役期间获得表彰的退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经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一般与第一志愿一起复试(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单独排序和录取,复试要求见普通计划的复试录取办法。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见我校《专业目录》。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我校仅限英语考生)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证件要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用A4幅面白纸正、反面打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特殊要求:初试期间,参加997建筑设计(3小时)、998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和999艺术设计(3小时)自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要携带笔类、刀具类、颜料类和辅助工具类,不能携带画板和图纸,图纸将由我校在试题袋中提供(不用考点答题纸),具体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其余自命题科目只能携带常规文具(不含计算器),且铅笔作答无效,如有其他特殊要求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

  五、复试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通知和办法为准。

  (二)我校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即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本科结业生,具体见报考条件),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附件),除125100工商管理和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其他专业复试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英语达到一定水平:国家英语六级(英语专业四级)、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GRE、托福或雅思其中一项成绩合格或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2. 取得一项高水平学术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署名第一)、出版专著(署名第一)、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3. 在国家承认的高校正式进修过8门及以上本专业本科课程。

  (四)考生只能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其中之一,不能同时享受累计加分或两种以上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上级逐级审核,最后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任一环节违规或不符合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其中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六、学费和奖助贷政策

  (一)学费: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代码为125100)全程60000元/人,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代码为125601)全程45000元/人,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23000元/人,最终以上级批准和我校确定的数额收取。

  (二)住宿费: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提供宿舍,按照《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核定住宿标准,具体以实际安排的宿舍核定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奖助贷政策: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对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贴;设有优秀学位论文、科技竞赛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具体的奖助政策,以入学时学校发放的《研究生手册》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学习和就业方式

  1.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者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须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以全脱产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以阶段性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后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读研期间人事档案、组织和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学制:除工商管理(125100)和工程管理(125601)学制为2.5年外,其余均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4年和5年,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为准。

  (二)其他

  1.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2.我校实行录取后师生双向选择制,建议被录取后尽快联系导师。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查询有关通知,学校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和相关培训活动,以“石家庄铁道大学”名义私自发布所谓内部信息均为虚假宣传,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5. 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初试科目的自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以实际命题为准)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下发布。

  6. 未尽事宜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解释权在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邮箱:yanzhaoban@stdu.edu.cn 微信公众号:stduyzb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stdu.edu.cn/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石家庄铁道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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