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24:03来源:

  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目前国家尚未下达2027年招生计划,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研究方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研究方向)考试招生人数将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产生变动。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不转入河北农业大学。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

  组织关系转入河北农业大学。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五、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

  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1.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报名前请认真查看我校招生章程、网报公告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和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6.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截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考生填报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我校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要求,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

  (四)我校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六)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政策。

  (七)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其中《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必须填报完整,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我校202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业详见《河北农业

  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

  为准。

  (八)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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