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34:20来源:

  一、学校简介

  淮安大学是江苏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周恩来总理家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起源于1958年创建的淮阴工业专科学校,2000年与江苏省农垦职工大学、淮阴职工大学、淮海交通职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淮阴工学院,2026年2月更名为淮安大学。68年来,学校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要求,秉承“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训,铸就了“明德尚学、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现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16人,其中博士66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19人,其中教授169人,专兼职研究生导师521人。

  学校自2012年起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已培养硕士研究生3400余人。目前拥有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全日制研究生1600余人。学校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和农业科学6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拥有6个省“十四五”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教学及科研平台59个,累计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5个。近5年,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40余项;学校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前50强;学生先后获“创青春”国赛金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国赛特等奖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招生专业以《淮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本年度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2年以上(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参加报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三)注意事项。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方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以《淮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三)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本科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按我校规定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淮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非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会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的考生,在复试中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现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录取。我校将根据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的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合格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学费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备案标准执行: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名称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856材料与化工

  10000

  0951农业

  10000

  0860生物与医药

  10000

  0861交通运输

  10000

  0855机械

  10000

  0858能源动力

  10000

  0854电子信息

  10000

  0859土木水利

  10000

  1256工程管理

  10000

  1253会计

  20000

  0254国际商务

  10000

  0352社会工作

  10000

  0551翻译

  10000

  1357设计

  12000

  0252应用统计

  10000

  九、奖助政策

  我校有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政策按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为: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学年)

  一年级

  不区分等级

  100%

  5000

  二年级

  三年级

  特等

  20%

  10000

  一等

  30%

  7000

  二等

  ≤50%

  5000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萧湖3个校区,培养地点以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为准。如果入学后培养地点发生变化,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一、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其他

  (一)如本校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或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本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并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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