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33:35来源: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45人(含普通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790人,全日制专业型1461人,非全日制专业型194人。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名额,是以2026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7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统考生源质量以及学科发展需求予以增减调整。

  我校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20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三、报考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满足报考专业的其他报考要求(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的,除符合(一)中第1、2、4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免资格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详细要求,见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考生,须在全国统考报名期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B类考生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

  1.学校将组织专人在报名阶段和复试前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前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复试。

  3.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北京时间)。

  12月19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我校所有初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须密切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及时掌握资格审核、考试相关安排。

  (二)复试

  1.复试考核形式

  复试的主要形式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设置复试总成绩合格线,部分专业可针对单项复试成绩设置合格标准。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时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具体复试时间、流程、实施细则以我校发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七、调剂

  调剂工作执行教育部调剂政策,全部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调剂工作办法、余额信息等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体检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之后参加体检,须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全部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无法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最长不超过两周;逾期无故不到校,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入学复查,涵盖思想道德、专业能力、身心健康等;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人员,按照学籍管理及招生政策予以处理。

  十、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金融、法律(法学)学制2年,国际商务、社会工作、翻译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学制2.5年,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学制4年。

  (二)学费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备注

  1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全部专业 8000元/学年

  2 专业学位 全部专业 10000元/学年 不含专项计划

  3 专业学位 教育 30000元/全程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4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小学教育 30000元/全程

  5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语文) 30000元/全程

  6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历史) 30000元/全程

  7 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 39000元/全程

  8 专业学位 社会工作 40000元/全程

  9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50000元/全程

  10 专业学位 法律(法学) 50000元/全程

  11 专业学位 人工智能 60000元/全程

  12 专业学位 戏剧与影视 60000元/全程

  13 专业学位 美术与书法 60000元/全程

  14 专业学位 设计 60000元/全程

  15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 70000元/全程

  16 专业学位 音乐 70000元/全程

  17 专业学位 应用心理 100000元/全程

  18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 150000元/全程

  19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数学) 拟申报48000 元/全程 最终按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

  收费说明:我校部分专业学费调整方案已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最终按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配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障研究生完成学业。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3.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1.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集中面授、业余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非脱产学习模式,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3.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填报为非定向的,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后须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学校联合医院、企业启动硕士研究生协同培养项目,面向医学、工学等多个专业领域开展人才培养。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学校不办理参考书邮购业务。

  6.考生应当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7.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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