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45:32来源: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学校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以及初试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官网查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推免生计划,仅供参考。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正式计划下达情况、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学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名、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查询各科成绩。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人员名单。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科目为专业笔试(专业论文写作或专业创作或专业综合测试)、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测试。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审核公示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对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学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公告,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录取。

  1.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4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0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00元/人/学年。

  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孙长林专项奖学金。

  此外,学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各专业方向培养及住宿地点在长清校区。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培养实习等原因,部分专业的培养及住宿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须达到相关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学校初试各学科统一命题,不区分导师,考生录取以后实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二)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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