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6-03-28 17:41:02来源:

  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2026年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方廷勇

  副主任委员:季爱新 黄云志

  委 员:(以姓氏笔画顺序)

  王 清 王先超 王思宏 石有武 闫成俭 朱宗友 朱 勇 刘 勇 李兵帅 李 欢

  乔 瑞 余为青 余许友 杨中皖 邹县芳 张丙开 张 军 张雪梅 赵从义 高 群

  唐 剑 盛兴平 梁家贵 黄 琼 谭 磊 魏 亮

  职 责:审定《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处理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中突发事件;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完成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主 任:闫成俭

  副主任:徐礼堂 武 海

  成 员:马文莹 马 兰 朱睿颖 肖 阳 韩 鸽 曹 培 孟 强 韩立国 何 佳 屈 奎 韦 兵 王振宏

  王 晶 于 博 位书海 程嘉文 刘云涛 韩 旭

  职 责:起草2026年学校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核考生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及拟录取名单;组织复试调剂工作人员培训;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落实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设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专项工作组

  1.考务组

  组 长:闫成俭

  主办人:徐礼堂 马文莹

  职 责:编制《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应急管理预案》;按规定开展复试调剂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做好复试调剂工作咨询服务;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及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落实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障组

  组 长:邹县芳 张 军 石有武

  主办人:徐建周 唐攀锋 王 虎 罗洪胜

  职 责:提供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保障,确保网络畅通;保障复试期间正常供电;复试工作场所卫生保洁;按需提供必要医务工作人员;做好考生进出校门身份审核。

  3.宣传组

  组 长:王 清

  主办人:杨 飏

  职 责:做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宣传;关注复试期间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早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舆情事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4.督查组

  组 长:李兵帅

  主办人:何 文

  职 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组

  成立学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院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成立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专家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学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参加复试人员的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志愿各专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提前报招生委员会审查备案后公布。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调剂复试须采取相同形式。

  如使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公布远程复试平台。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远程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采取远程复试的专业,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所有复试考生参加模拟测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3月底开始,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7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可填报调剂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进行。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应及时通知考生,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所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2026年专项招生指标和一区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降低5分复试录取(调剂要求相同)。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最高一般不超过150%。

  (三)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会计、工程管理等2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2个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6)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中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再次安排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复试前考生需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在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如无明确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所在院系鉴定、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7)《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

  2.考生复试资料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料审查工作,特别是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的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强化复试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实施,可组织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应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结合专业特点可综合运用即时问答、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要充分保障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

  4.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参照专业测试模式组织。

  (2)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情况确定。

  (3)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0.1+专业笔试×0.4+综合面试×0.5。

  复试内容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研招办。

  (七)复试过程管理

  1.安全保密。招生单位复试命题、评卷等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按照国家密级管理。

  2.复试前管理

  (1)规范考场设置。按照国考要求,严格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场设置,配套相应设施,积极营造严格、规范、严肃的(面试)考场氛围。同时,优化考生服务。

  (2)加强考生入场检查。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身份信息、报考资格的审核,严防“替考”。防止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3)做好复试考核人员培训。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照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规定。

  (4)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3.复试中管理

  (1)实行“三随机”机制。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严肃复试考核人员工作纪律。要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范和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材料留存备案。

  (4)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应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学校研招办报告。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复试后管理

  复试期间所有纸介质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并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八)复试服务保障

  研招办和招生学院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研招办及时通过网站统一发布专业调剂信息、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网站公布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邮箱等。

  考生复试赴考、发布需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或拟录取信息,应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给考生预留充裕的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对特殊群体考生予以关爱帮扶。

  四、招生录取

  (一)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报送拟录取名单。

  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在接到上述信息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考生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阜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三)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应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集中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监督复议

  (一)学校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174。

  (二)研招办会同复试督查组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议。

  六、联系方式

  (一)阜阳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正行楼1001室

  电话:0558-2595335、2595316

  网址:https://www.fynu.edu.cn/yjsc/yjszs/tzgg.htm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www.fynu.edu.cn/yjsc/info/1085/4536.htm

  七、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https://www.fynu.edu.cn/yjsc/info/1085/45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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