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
2026-09-16 14:02:08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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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陈东 汪涛
副主任:刘渝琳 周余斌 丁从明
委员:冉戎 王辉 彭小兵 陈立泰 吴光东 杨宝 龙少波 谭志雄 张金凤
秘书:刘红 程征明 王明斌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成员3-5人,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考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直博面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负责组织实施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单独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于9月16日-18日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安排如下:
120400公共管理学(直博)、1204Z1应急管理(直博):9月16日15:00在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公共管理学院206研究生办公室报到,9月17日8:30综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035200社会工作:9月16日15:00在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公共管理学院210研究生办公室报到,9月17日8:30综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20400公共管理学、1204Z1应急管理:9月17日15:00在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公共管理学院210研究生办公室报到,9月18日9:00综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预报名通知》进行报名申请,我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站内信发布。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我院本次推免招生不收取复试费用。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英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1)考核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2)考核综合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2.拟录取工作
①我院将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直博生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者,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录取,如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②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③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完成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我院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择优选拔,额满为止。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未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1.考核结果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推免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公示时间为3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公示网址:http://cpa.cqu.edu.cn/。
预计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
咨询电话: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1105 邮箱:ggjw@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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