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6-09-16 14:16:07来源: 网络

  为确保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单位、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组织与管理

  1. 学校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考核环节的组织协调、拟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工作。

  2.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工作。

  3.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推免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含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明确综合考核各环节的标准、流程与成绩使用办法,经本单位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推免综合考核前于本单位网站公布。

  4.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对考核各环节全过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介质原件提交研究生院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纸介质扫描件、考核录音录像材料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5年。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盖章原件提交研究生院。

  5. 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年度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1.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12:00—9月18日12:00,报名地址http://yzbm.njucm.edu.cn,具体安排另见通知。该阶段报名志愿、考核成绩仅限该阶段有效。

  2.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预计2026年9月25日开始,各二级培养单位按需分批次开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1)第一阶段已经录满或不再接收推免报名的单位将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关闭。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公布各二级培养单位推免剩余计划;

  (2)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工作。请考生关注各二级培养单位工作安排;

  (3)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向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尽快确认复试通知或接受待录取通知。当批次报名志愿、考核成绩仅限当批次有效。

  三、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及地点:考核采用线下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2.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3. 材料审核为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制定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审核人员聘用办法及职责、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量化评分标准,明确材料审核成绩在综合考核成绩中的构成与占比。

  (2)各二级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应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既定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

  (3)各单位应加强对考生在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复核,并视情况在面试环节进一步考查。

  (4)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各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严禁以材料审核结果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

  4. 面试。各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个专家组不少于5人(专家应由研究生导师担任,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考核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应为研究生导师)。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6.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淘汰。各单位考核结果为“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推免计划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7.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

  四、资格审查与申请材料(考生在考核阶段提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诚信考核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2.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 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备查);

  4.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反映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含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具体材料范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中明确)。

  上述申请材料同时作为材料审核的依据。注意: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考生考核前认真审核报考条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及时更新接收推免生剩余专业情况,分批次组织后续推免考核工作,请考生关注。

  2. 请考生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3.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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