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59:42来源: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

  人才。

  二、培养类型及所在校区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01"或“1002"或“1003"或“1005"或“1006"或“1007"或“1008”或“1011”或“03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

  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电子信息、公共管理、应用心理等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7”或“1051"或“1052"或“1054"或“1055"或“1059"或“0454"“1252”或“0854”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授课或远程网络授课,医学临床类专业学位主要在各附属医院或规培医院培养。

  三、学制、学习方式

  (一)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

  5年。

  (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四、招生规模

  我校2027年拟招生规模约为1230名,其中包含八年制转段计划约180人以及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

  准)。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

  生)。

  3.同等学力考生: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从毕业到202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

  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针灸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9”)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统招5年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对应专业背景(不含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上述专业专业学位研究

  生。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2”)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大学护理类专业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不接受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生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注:各专业报考资格要求详见招生当年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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