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09:59:52来源: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汉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硕士研

  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江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072,报考点代码4241。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接

  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法律法规,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关管理文件,组织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纪委负责对初试考务、命题评卷、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

  第五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第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八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

  可招生,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 学制及学习方式

  第十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实行2-5年弹性学制。第十一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考条

  (1)尚未注册且从未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2)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报考所有招生领域。

  (3)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且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只能报考原本科专业对应的招生领域,不得跨专业领域报考。

  (4)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报考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尚未注册且从未参加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

  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不含专升本和专

  接本)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报考基础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为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以报考当年8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8.报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专业毕业,接

  受非外语类的跨专业考生报考。

  9.报考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是理学、工学、农学、

  医学、药学等相关学科本科专业毕业。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1.学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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