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
2026-09-16 14:02:46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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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熊辉、朱涛
副主任:刘俊、黄鸿
委 员:韦玮、牟笑静、余华、余淼
秘 书:夏知姿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组成若干专家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成立若干推免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其中每个推免硕士生招生考核小组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直博生招生考核小组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考核时间:9月20日(全天),详细信息见QQ群:1046562599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2)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申请材料要求:
①自荐信
②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号页);
③现有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材料(须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TOFEL、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⑤其他材料,如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资格证书等;
⑥导师同意接收函(仅针对直博生,模版详见QQ群:1046562599中的文件)
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照上述材料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报考直博生提交7份、报考推免硕士生提交5份),于报到时提交。
审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在于2026年9月16日15:00前内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并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因推免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人数和我院招生计划,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3)经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收费
请于2026年9月20日17:00前,缴纳推免复试费150元/人。收费二维码将张贴在报到现场。
3.复试考核
报到时间:2026年9月19日,上午09:00-12:00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信息技术科研楼B222
考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09:30开始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候考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D1211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具体分组后续将通知在QQ群:1046562599)
面试环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核。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候考地点进行人证识别。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综合考核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材料审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权重40%+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60%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2、录取原则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分学科专业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拟录取。
考生在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中,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5)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2026年9月21日之前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向我院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事项或涉及事项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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