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5 10:00:00来源: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

  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校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地球科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6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52人,硕士生导师2056人。拥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稠(重)油开采研发中心等5个国家科研平台。

  近3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29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4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9项,并在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近5年来,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50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

  学校在荆州市、武汉市两地办学,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被评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荆州校区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这里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校园依江而建,风光旖旎。武汉校区位于“知音故里,中法新城”的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这里南依长江、北托汉水,九省通衢、交通便利,波光粼粼的知音湖三面环绕校园,春秋时期“伯牙子期相遇结知音”的故事发生于此。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和行动,加快建成特色高水平大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35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25人左右。具体招

  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0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元/人·年;理、工、农、医学专业10000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体育专业12000元/人·年。

  最终以学校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四、学制

  工商管理(MBA)基本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

  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学业奖学金

  究生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

  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助研、助管”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

  的岗位津贴。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

  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

  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2.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1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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