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税务硕士:简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2025-10-21 07:41:00来源:

  税务硕士是近几年专硕考试中比较热门的专业,尤其是近几年考税务硕士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大家能更好的进行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硕士:简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领取考研备考资料

  (一)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 至 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这里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 述两项情 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 项情形的,则应 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 体 工商户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 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⑨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 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兜底条款

  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硕士:简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预祝大家都能考出理想成绩!

【税务硕士】资料这里有

本文关键字: 税务硕士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免费下:2010-2025年考研真题及答案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